• 認知的六種境:

    • 顯現境、所取境、趨入境、耽著境、直接境、間接境
  • 六種境是同時呈現,而不是先有顯現境,再有趨入境

  • 只要是認知,它都有顯現境與所取境,但某一種認知的顯現境與所取境不一定是存在的。意思是它的事例裡面,不見得都是存在的事例。

    • 分別知的例子:聲音是常法,它不存在,但是它是執著聲音是常法的分別知的顯現境
    • 無分別知的例子:兩個月亮,它不存在,但是它是執兩個月亮的眼根知的顯現境
  • 所有的認知,它的顯現境與所取境都是同義。

  • 以經部宗而言:「常法與分別知的顯現境同義,無常法與現前知的顯現境同義。」

  • 只有分別知有耽著境,其他的認知都沒有耽著境。

  • 直接境是指: 一、能夠顯現出對境的相, 二、在顯現的情況下去證得, 從這兩種角度可分為直接顯現與直接證得。

  • 顯現就是直接顯現,沒有間接顯現,所以只有間接證得,間接證得不見得要現起對境的行相。


  • 於分別知範圍內,以「執著鬧鐘的分別知」為例

    • 有六種境,其中顯現境與所取境同義,趨入境與耽著境同義。
    • 如果某一種分別知能夠證得境,我們說它的趨入境、耽著境、所量,三者同義。 所量的意思指的就是:心能證得的境。
    • 分別知的顯現境,是指在分別知上所顯現的影像,鬧鐘在心中現起的影像是「顯現境」
    • 所謂的「趨入境」,指的就是我們心中所想的對境,鬧鐘是「趨入境」
    • 執著鬧鐘的分別知:
    顯現境 所取境 趨入境 耽著境 直接境 直接境 間接境
    直接顯現 直接證得
    鬧鐘 x x v v v v x
    鬧鐘的影像 v v x x v x x
    否定非鬧鐘 x x v v x x v
  • 於無分別知範圍內,以「緣著鬧鐘的眼根知」為例

    • 只有五種境:顯現境、所取境、趨入境、直接境、間接境
    • 無分別知的顯現境、所取境與直接境是同義的。
    • 緣著鬧鐘的眼根知:
    顯現境 所取境 趨入境 直接境 直接境 間接境
    直接顯現 直接證得
    鬧鐘 v v v v v x
    鬧鐘的無常 v v x v x x
    否定非鬧鐘 v v v v v x

  • 對於「否定非瓶」到底是常法還是無常法,這一點在三大寺就有兩種不同的看法:

    • 如果我們在強調否定非瓶的時候,是把非瓶用一個括號──否定〔非瓶〕,此時「非瓶」本身是常法,否定掉「非瓶」這個常法的狀態,它應該也是常法。這時,否定非瓶與瓶不是境、時、自性的成住質同。因為這兩者根本不是質同。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解釋,否定非瓶是常法。
    • 另外一派的人認為:否定非瓶是無常法;它不僅是無常法,而且它是瓶。因為否定了非瓶之後,它要強調的是「否定非瓶之後的狀態」,也就是瓶本身。從這個角度去分析的話,否定非瓶是無常法,而且它是瓶,所以從這個角度,否定非瓶與瓶是境、時、自性的成住質同。
    • 緣著瓶的眼根知:
    顯現境 所取境 趨入境 直接境 直接境 間接境
    直接顯現 直接證得
    瓶 v v v v v x
    瓶的無常 v v x v x x
    否定非瓶
    是無常的角度 v v v v v x
    否定非瓶
    是常的角度 x x v x x v
    • 體性相同:GitMind